举行入党宣誓,是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的一种仪式,它体现了入党的庄重性、严肃性。入党誓词概括了党员对党组织和党的事业所承担的政治责任。进行入党宣誓,一方面是表示党对党员的要求,另一方面是党员向党倾吐肺腑之言,表示自己遵守誓词各项内容的决心。通过入党宣誓,可以鼓舞和激励新入党的同志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入党誓言,并努力付诸实践。
新党员入党宣誓,应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以后及时举行。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宣誓仪式一般应由基层党委或支部举行,不宜在党小组会上举行。
入党宣誓仪式的会场要布置得庄严、朴素、整洁。主席台正中可挂党旗,党旗上方悬挂“入党宣誓仪式”的横幅。还可把“誓词”张贴在党旗下边,以便于宣誓时领读和跟读。
一般有如下一些程序: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词;宣读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名单;进行宣誓;党组织负责人或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讲话;预备党员向党表决心。也可以请老党员代表出席并讲话。
宣誓时,要由党组织负责人逐句领读誓词,宣誓人齐声跟读。领誓人读完全部誓言词,说“宣誓人”后,宣誓人分别报自己的姓名。
新党员宣誓应在支部大会讨论和上级党组织批准之后及时举行。如果一个党(工)委在短时期内连续批准了几名预备党员,可统一举行一次入党宣誓。
入党宣誓仪式是对非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教育的一种好形式,党组织可以适当地吸收一些非党积极分子参加新党员的入党宣誓仪式,并在参加宣誓仪式之后组织他们谈感想,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党章规定,新党员要有一年的预备期。这是为了对党员更好地进行教育和考察,保证党员的政治质量和党组织的纯洁性。一个人在入党前,党组织虽然已经对他做了多方面的考察了解和必要的思想教育,但是,入党后,他能不能履行党员义务,服从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还需要一定时间的考察。有了预备期的规定,党组织就可以在预备期内进一步考察其是否符合党员条件。预备期满以后,党组织就有更充分的根据决定其是否可以转为正式党员。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起算起。
根据中组部和团中央书记处组通字(1993)14号文件通知精神,团员入党仍保留团籍,凡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团员入党后仍保留团籍,是党组织赋予青年党员的光荣职责,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应参加党、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和活动,出现冲突时,一般应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活动。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但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工作调动时,团关系随党员组织关系自然转接。年龄在二十八周岁以下,已经办理离团手续的青年党员,自然恢复团籍。团组织应向党组织定期汇报保留团籍青年的情况。
16.上级党组织因审查申请入党者的问题没有及时讨论基层党支部吸收新党员的决议,这个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何时算起
上级党组织在未审批以前,如果发现本人有某些问题需要继续审查时,应当认真地进行审查,待问题审查清楚后,可根据审查情况处理。如果不是由于本人的原因并且本人在继续审查中积极协助党组织弄清情况,各方面表现一直很好,在查明情况后,上级党组织在正式批准其入党时,其预备期应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如果这种继续审查主要是由于本人的原因造成的,则需经支部大会复议,其预备期从支部大会复议之日算起。
⑴系统地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并用其武装头脑。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是每个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是发挥先锋战士作用的思想动力。因此,党组织必须不厌其烦地反复、深入地对他们进行教育,使其真正确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⑵进行以党章、《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关于党的建设学说的基本道理,是加强党的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作为一名真正的工人阶级先锋战士所必须掌握的最起码常识。因此,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系统地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促进他们不断提高对党的认识,自觉地加强党性修养,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论和行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⑶进行理想和宗旨教育。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自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是一个共产党员的崇高理想和最高追求。要把理想和信念变为执着奋斗的实践,就必须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党组织要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理论和宗旨教育,使他们不断提高自己的共产主义觉悟,树立共产主义信念,自觉努力为人民服务,克服个人主义,反对自由主义,改造世界观,真正解决思想上入党的问题。
⑷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路线。这条路线,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总任务、总目标,规定了实现总任务、总目标的总方针、总政策,全党都必须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因此,党组织必须对预备党员深入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的教育,进一步提高他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⑸进行文化科学知识和业务知识教育。掌握文化科学知识和业务知识,是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是为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的必备条件。否则,缺乏一定的文化科学知识和业务知识,就很难做好本职工作,也就难以在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一定要注意加强这方面的教育,使他们都成为改革创新、做好本职工作的先锋和闯将。
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党性锻炼;交任务、压担子;定期汇报思想;按期交纳党费。
⑴考察预备党员的政治觉悟,入党动机。通过实际工作,考察他们是否对党忠诚老实,能否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⑵考察他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了解他们贯彻执行党的决议等情况。
⑶考察他们完成生产、工作、学习任务的情况和实际工作能力,了解他们的思想作风、组织纪律等情况。
⑴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要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记录表》,各项记录要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务必实在具体。
⑵考察写实的时限和要求。对预备党员的考察写实,入党介绍人、党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党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入党介绍人、党小组长、党支部书记要认真负责地将考察意见分别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记录表》的有关栏目内,以此作为上级党组织考察预备党员的重要依据之一。待预备党转正后,此表与其他材料一并归档。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仍应按期考察,考察材料可附后。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调动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教育和考察情况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⑶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党支部、党小组应分别填写综合考察情况,提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初步意见。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同正式党员一样,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预备党员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其他权利和正式党员一样。因此,预备党员必须珍惜和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只有把义务和权利统一起来,才能做一名合格党员。预备党员要积极主动地接受党组织的考验和锻炼。要自觉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要注意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提高自己,不断增长才干。要自觉参加党组织生活和党内各种活动,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取得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要努力克服缺点,争取按期转正。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书面或口头),按照党员的条件,总结和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以便党组织更好地了解自己,作为讨论转正问题之参考。
2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没有提出转正申请,支部可否讨论其转正问题
本人提出转正申请,不是发展党员的必备手续。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无论本人是否提出转正申请,党组织都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根据本人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对转正的态度,做出决议,并报上级党(工)委审批(在上报材料中对本人态度应加以说明)。
⑴写清自己何时、何地由何人介绍入党,何时预备期满,并向党组织提出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请求。
⑵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要着重写清楚自己成为预备党员以来,在政治上、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和其他方面有了哪些进步和提高。要按照党员标准进行对照检查,看自己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哪些方面经过努力基本上做到了,还有哪些方面做得不够,还存在什么缺点和不足;要总结一下在入党时同志们指出的缺点,哪些已经改正了,哪些方面还不够。没有改正或没有完全改正的原因是什么。
⑶提出今后努力方向。预备党员要根据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表明自己对转正的态度,要针对自己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
我于×××年×月×日,在本厂×××车间,经×××、×××同志介绍,被党组织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到今年×月×日预备期满,特向党组织申请批准我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为此,我把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以及政治、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向党组织报告如下:
我从小失去父母双亲,是党把我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培养成才,靠人民助学金读完了大学的全部课程。在20多年的学习、工作中,我对党怀有深厚的感情,时刻牢记党的领导,努力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为此,我从申请入党之日起,就自觉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地激励和鞭策自己努力为党和人民做好本职工作。
人是要有理想的,没有理想,如同无航之舟。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就是共产党人的崇高理想。为了实现这个理想,千千万万个共产党员前赴后继,无私无畏地艰苦奋斗,自觉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因此,我决心为实现这一伟大理想而贡献自己的一生。当我成为中共预备党员时,我们国家正经历了从学潮动乱,进而在北京发展成反革命暴乱的政治斗争。动乱初期,我虽然不赞成少数人的做法,但对极少数人提出的主张、口号表示过同情,对动乱的性质,思想上还是模糊的,这场斗争给我提供了一个自我教育的机会,使我经受了一次严峻的考验和锻炼。通过听党课,阅读党内文件和参加党内其他活动,使我深深地认识到这场政治斗争集中表现为资产阶级自由化同四项基本原则的尖锐对立。极少数资产阶级自由化分子伙同国际敌对势力,煽动动乱,制造反革命暴乱,目的就是要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颠覆社会主义制度,复辟资本主义。通过这场斗争,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我进行了认真的反思,使我深深懂得只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才能在重大政治斗争中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观察、分析问题,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在生产中,我能够带头完成组织上安排的任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同时还能够团结同志一道工作,虚心接受同志们的批评意见。对自己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工作方法简单等缺点,认真地进行了改正。
我向党组织申请由预备党员转正为正式党员,如果党组织能批准自己为正式党员,我一定牢记住入党誓言,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党员。如果组织不批准或者延长转正,我一定加倍努力,继续接受党组织的考验,争取早日成为一名中共正式党员。
及时安排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召开党小组会讨论其是否能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同时采取适当措施进一步征求党外群众意见;及时召开支委会,结合党小组讨论结果和征求党外群众意见情况,专题研究该同志能否按期转正问题并形成决议,然后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凡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没有发现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现实表现好,确实已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可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⑴主持人宣布议程。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并说明会议是否有效。
⑵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和主要优缺点,提出今后努力方向,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
⑶入党介绍人介绍自己对预备党员进行培养的情况,并提出是否同意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⑷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提出党小组意见。
⑸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管理和考察的情况,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以及支委会对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⑹与会党员围绕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和情况汇报,以及介绍人、党小组介绍的情况和意见,对支委会的报告进行讨论,认真发表意见。
⑺在充分发扬民主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支委会综合大家的意见,提交大会进行表决,并做出决定。表决时,同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表决办法相同。
⑻填写支部大会决议。支部大会表决形成决议后,党支部的负责同志应及时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的相应栏目中。
“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例文一
×××同志被接收为预备党员以后,能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重视政治理论学习,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并注意改正自己的缺点。一年来,他对所负责的共青团工作尽职尽责,积极带领团员和青年开展学雷锋、做贡献活动,使团支部的工作搞得有声有色,较好地完成了组织上交给的各项任务,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志还存在一些缺点,其主要是不够谦虚谨慎,有时流露出一些骄傲自满情绪。
本支部有党员×名。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名。经举手表决,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一致同意×××同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如有不同意见,应写明。如:不赞成的×名,弃权的×名。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即可同意×××同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28.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大会,可否讨论其转正问题
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参加。如本人因故不能到会,支部大会则应延期讨论其转正问题。
29.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介绍人是否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入党介绍人应该到会。因为在预备党员的预备期间,入党介绍人有对其继续教育和帮助的责任;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上,入党介绍人有介绍情况和表明态度的责任。但是入党介绍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或已调离本单位,支部大会也可以进行讨论。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工作如有调动,原单位党组织应负责对其做出鉴定。凡是预备期满还未办理转正手续的同志,原单位党组织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需要延长预备期或因种种原因未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的,原单位党组织应将延长预备期的理由,或未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的原因及能否转正的意见,负责向调入单位的党组织介绍清楚;其转正问题,应由调入单位的党组织负责办理。调入单位的党组织,不能因为不是本支部发展的党员而拖延讨论其转正问题。
31.预备党员带党员证明信到另一个单位临时工作,预备期满时,临时所在支部可否讨论其转正问题
预备党员携带党员证明信临时外出工作,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临时所在支部不能讨论他的转正问题。临时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应切实负责地向原单位党组织介绍预备党员在这一期间的表现。
32.预备党员因病治疗或长期病休,预备期满能否按期转正
预备党员因病住院治疗,在预备期满时不能参加党支部大会可以延期讨论他的转正问题。因住医院延期讨论的,如已具备了党员条件,应做出按期转正的决定。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因长期病休,预备期满时党组织应根据其入党前后和病休期间的表现,考虑他是否具备正式党员条件。够条件的应予以转正;不够条件的,应考虑延长其预备期。
33.预备党员犯了严重错误,行政上给予纪律处分,预备期满是否可带着行政处分转为正式党员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犯了严重错误,如果需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党组织就应首先考虑他够不够党员条件。如果已经不够党员条件,即可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不能带着行政纪律处分转为正式党员。
34.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逝世,是否还需办理转正手续
预备党员逝世一般不再办理转正手续,但要报上级党(工)委备案。有的预备党员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英勇献身,为了表彰他的模范事迹,可以办理追认为正式党员的手续。
35.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丢失可否办理转正手续
《入党志愿书》是党员入党的主要依据,是党员的主要档案材料之一,应妥善保管。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由于组织上保管不慎或在转递时遗失了,应由组织上负责并可以按照组织手续补填入党志愿书。如果预备党员已经调动工作,原接收入党的党组织应该负责介绍其入党时的情况。在保管或转递时遗失了志愿书的单位要负责证明遗失情况,然后按照组织手续补填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上由党组织签注补填的原因。这个签注可写在“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内。然后,按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该同志的转正手续。
在一般情况下,预备党员不宜提前转正。这是因为在预备期间,党组织要对预备党员作进一步的考察,预备党员要在党内生活中经受锻炼,争取按期转正。这就需要有一个过程和一定的时间。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经验证明,这是一个比较适当的时间,过短了不行,过长了也不好。
⑴入党时条件较差,在预备期间转变不大,但本人愿意继续改正,并且有培养前途的。
⑵预备期间在思想、工作等方面出现一些缺点,群众中影响不好,但经党组织指出后愿意改正的。
⑶工作积极,不怕困难并有一定的成绩,但是思想作风上犯有骄傲自满、强迫命令、脱离群众等较严重的缺点毛病,经过教育转变不大,但愿意改正错误的。
⑷入党者虽有一定觉悟,入党后没有什么进步,本人愿意做党员,愿意进步,有可能达到党员条件的。
“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例文二
支部大会认真听取了×××同志的转正申请和情况汇报,听取了入党介绍人、党小组的情况介绍。对支部委员会的报告进行了认真讨论,认为×××同志在预备期间,能够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还存在较严重的缺点。主要表现为当个人利益和国家、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不能正确处理,往往考虑个人利益较多。如在这次分配住房中,因未分到房子,就一度闹情绪,甚至不上班,影响了工作,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经入党介绍人、党小组的同志和支部领导做思想工作,其对自己的问题有了认识,作了比较深刻的自我批评,决心改正错误,愿意接受党组织的进一步考验。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延长×××同志预备期一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表决情况如下:
本支部有党员××名,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名,预备党员×名。到会党员×名,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名,预备党员×名。经举手表决,赞成延长预备期的×名,不赞成延长预备期而赞成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名,弃权的×名。赞成延长预备期的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希望×××同志在延长的预备期内,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改正缺点和错误,争取做一名合格党员。
党章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满,“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这一规定说明,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一般应该是一年;少于一年是可以的,但最少不能少于半年。时间再短就起不到继续考察和教育的作用。因为一个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要真正具备党员条件,需要一个过程,组织上考察一个人,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39.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满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可否再延长一次预备期
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无论延长一年或少于一年,期满后仍不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的,应取消他的预备党员资格,不能再次延长其预备期。
40.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发现新的问题,预备期满时尚未查清应如何处理
党组织应积极进行调查,待问题全部查清并做出结论后,再根据本人觉悟程度和具体表现,决定他是否能转正。如需延长预备期进行考察的,用于调查的时间,应算在延长预备期的时间内。问题严重,本人表现又一般,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是件严肃的事,决定对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同决定预备党员转正或取消预备资格一样,都要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工)委审批。
⑴入党动机不纯,想利用执政党的地位谋取私利搞投机的人。
⑵隐瞒本人历史、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问题而又划不清界限的。
⑷入党目的不明确,有严重个人主义表现,屡教不改的。
⑸严重破坏党的纪律,在党内挑拨是非,闹不团结,经教育无效的。
“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例文三
×××同志在预备期间(或延长预备期间),思想发生变化,不求进取,不能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或有什么错误等具体事实)。经支部成员和党员同志们的帮助,仍无转变。支委会在听取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经讨论,大家认为×××同志在入党前和刚被批准接收为预备党员时,表现是比较好的。但由于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借工作之便,明目张胆地向当事者索要钱财。党小组和支部发现他的问题后,曾多次对他进行帮助教育。但其置若罔闻,毫无悔改的表现。这说明其已完全丧失了党员的条件,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表决情况如下:
本支部共有党员×名,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名,所有党员全部到会。经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一致赞成取消×××同志的预备党员资格。
党章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支部才能讨论其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在一般情况下,不应提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有的预备党员因犯罪被捕法办,可以提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在预备期内,因某些重大问题包括历史问题没有查清,而被取消了预备党员资格,不能恢复其预备党员资格。待问题查清后,可以重新申请入党。
45.预备党员因冤假错案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平反后其党籍应怎样处理
预备党员因冤、假、错案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案件平反纠正后,其党籍问题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一直表现好,现在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恢复其预备党员资格,同时按照党章规定办理转正手续,党龄从原定转正时间算起;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一度表现不够好,但后来又有转变,现在具备条件的,也可以考虑恢复其预备党员资格,但其党龄应从这次复查、党(工)委批准其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一直表现不好,或后来犯有其他错误,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恢复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用拖延讨论的办法变相延长预备期,是不符合党章规定的。如果无正当理由党支部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3个月仍未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上级党组织应追究支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7.由于组织上的原因,拖延了批准预备党员转正的时间,算不算按期转正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已经具备了转正条件,只是由于组织上的拖延而没有及时转正的,在办理转正手续之后,他们的转正时间应该从预备期满之日算起,仍属按期转正。
48.预备党员转正报上级党(工)委审批,要报哪些材料
预备党员转正报上级党(工)委审批,应报预备党员申请转正材料、《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的决议和党组织对其考察的材料。
49.在党(工)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中,党(工)委组织部应做好哪些工作
在党(工)委审批前要进一步审查发展对象的全部入党材料,看其入党材料是否齐全,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并向党支部了解其它需了解的情况,有条件的还应采取适当措施进一步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全面考察其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审批后要及时将审批结果同基层党组织见面。
上级党(工)委在接到党支部关于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决议和党总支的审查意见后,要严格审查预备党员的材料,听取组织部门的意见,及时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审批,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办法与接收预备党员的审批办法相同。需注意的是在“党委审批意见”栏内填写审批意见时按期转正的一定要注明党员的党龄从何时算起,延长预备期的在简要注明为何原因延长预备期的同时还需注明延长的具体期限,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也应简要注明原因。
经××年×月×日党(工)委会议讨论研究,同意批准×××同志为中共正式党员。其党龄从××年×月×日算起。
经××年×月×日党(工)委会议讨论研究,认为×××同志尚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决定延长×××同志的预备期,延长期限为一年(半年),延长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正时《入党申请书》“
经××年×月×日党(工)委会议讨论研究,认为×××同志在预备期间,不能履行党员义务(或犯有××错误),不具备共产党员的条件,决定取消×××同志预备党员资格。
51.基层党组织在接到上级党组织的审批结果后应做好哪些工作
党支部在接到上级党委的审批结果后,支部负责人要与本人谈一次话,对批准转正的要教育其按照党员标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并通知其转为正式党员(党龄)的起始时间。对未批准转正或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也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同时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宣布上级党委的批复结果。
对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党支部要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转正申请、培训记录卡等有关材料交党(工)委存入党员档案(干部者为个人人事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人事档案按干部管理权限保存)。对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也应将相应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妥善保存(不入个人档案),不得随意丢弃或扩散。
53.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再被吸收入党,是否算重新入党?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是处分,不能因此影响其以后入党。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再被接收入党,不能算重新入党,应履行新党员入党的一切正常手续。
因犯严重错误而被开除党籍的人,经过长期考验,已经改正错误,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以后,本人如申请入党,经过党组织严格审查,可以重新吸收入党。因受刑事处分而被开除党籍的党员,如果不是由于品质恶劣,有意破坏国法而受到刑事处分,而且,他在犯罪之前,思想和工作一贯表现好,在犯罪之后,对其错误也有正确的认识和深刻的悔悟,在刑期满后,确实改正错误,具备党员条件,本人申请入党,经过上级党(工)委审查,可准其重新入党。
自行脱党和不够党员条件被劝退出党,又重新要求入党的,必须了解清楚自行脱党和被劝退出党的情况与原因。经过较长时间的考验和党组织的严格审查,证明其确实认识了以前的错误,具备了党员条件,可以重新吸收入党。
清除出党,通常是对那些混入党内的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所采取的一种组织措施。凡被清除出党的人不得重新入党。
1.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后应及时上报上级党(工)委审批
应将《入党志愿书》汇同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一起及时上报上级党(工)委审批,基层党组织无故拖延上报时间超过3个月的,上级党组织应追究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2.党(工)委应安排什么人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审查并谈话
应安排党(工)委委员或组织委员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并谈话。
⑴审查材料和手续。党(工)委委员或组织委员接受党(工)委安排的任务后,要认真地审查申请人的全部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考察的全部档案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看其是否齐全;审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入党程序是否符合党章规定,并将审查的情况同申请人所在党支部交换意见。
⑵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党(工)委委员或组织委员,要深入到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党内外群众之中,采取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听取大家对发展对象的评价和意见。
⑶直接与申请人谈话。党(工)委委员或组织委员要同申请人直接进行谈话,对其进一步进行考察。谈话时,态度要亲切诚恳,平易近人。谈话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是否懂得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在其经过的重大政治斗争中的立场、态度和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的基本路线的认识态度;在争取入党过程中,思想上、政治上和工作上有哪些进步,取得了哪些成绩;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以及还有什么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个人的主要缺点或弱点是什么等。在谈话中,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要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提出今后努力方向,并强调要经得起组织的考验。
⑷填写谈话意见。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并谈话以后,要及时认真地把审查和谈话情况总结整理出来,认真负责地将审查、谈话情况和自己的意见如实地填写在“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栏内,签名盖章,并将具体情况和意见如实向党(工)委汇报。
“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例文
经审查和谈话,了解到×××同志的入党材料齐全,本人历史、家庭历史和主要社会关系清楚,一贯表现较好,入党手续完备,入党动机端正。入党程序符合党章规定的要求。
经×年×月×日,召集了×名党员、×名群众进行了座谈,会后又走访了部分同志,广泛征求了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大家普遍反映,该同志能够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提出入党申请后,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党的活动。在政治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持改革开放,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团结同志,联系群众,有改革开拓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较高的业务水平。在工作中能够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该同志“文化大革命”时在学校参加过群众组织,为一般成员,无打砸抢行为。在制止动乱和平息反革命暴乱的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能够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
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衡量,该同志已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我同意接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提交党委会讨论。
党(工)委审批接收新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原则,集体讨论,认真审议,表决决定。审批前,要指派专人作进一步考察并同申请人谈话。审批时,要坚持党(工)委会集体讨论审批制度,认真听取谈话人的汇报和党(工)委组织部门的意见,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党(工)委成员进行讨论。对已经具备条件和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对不具备党员条件或者手续不完备的,应做出不批准其入党的决定。党(工)委会议对是否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要进行表决,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无论是赞成人数或不赞成人数,均应超过应到会党(工)委委员的半数,才能做出批准或不准其入党的决定。在一次会议上讨论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进行审议和表决。审批后要及时将审批意见填写在申请人《入党志愿书》中“党委审批意见”栏内。审批意见要写明党(工)委何时会议讨论以及做出的决定,明确预备期限和起止时间。然后,加盖党(工)委公章,党(工)委书记签名盖章。党(工)委批准申请人为预备党员后,要及时通知所在支部。对未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经×年×月×日,第×次党委会讨论研究,同意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预备期满。
党(工)委在接到党支部关于接收预备党员的请示报告以后,必须在此3个月内讨论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工)委审批新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书面决议,党(工)委书记签字,党(工)委盖章。绝不允许由任何人代替党(工)委批准吸收新党员,党(工)委书记也不能例外。
基层单位的政治部(处)无权批准申请人入党和预备党员转正。
因为临时党(工)委是为了完成一定时期内的一定任务而建立的临时党组织,因此不能审批发展新党员。
10.只有党(工)委书记,而无正式委员的党(工)委筹备组,可否审批发展新党员
由于党委筹备组只是筹建党委的临时性机构,因此不能审批发展新党员。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从隶属关系来说,党总支也是党支部的上级组织。但是,党总支的情况不同,它们能否批准接收新党员,应按以下情况办理:
在本单位设有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党总支不能批准接收新党员。因为这些单位党的领导机关是本单位的基层委员会,而不是党总支。但是,在支部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接收新党员时,总支部委员会应签署意见。
县以上党(工)委直接领导的少数独立单位的总支,经县以上党(工)委授权,该单位的党总支可以审批接收新党员。但在具体规定哪些党总支可审批新党员时,党(工)委一定要从严掌握,不得随意授权,并且要定期检查,以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党员的《入党志愿书》上,应加盖党(工)委或党(工)委组织部的印章,以表示是经过党(工)委授权的,党总支的审批意见中也要注明是由那个具体党委授权的。
12.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新党员在党(工)委审批前调离原单位,党(工)委还可否审批
原则上从调离工作之日起,原单位党(工)委一般不再讨论批准其入党。因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的新党员,上级党(工)委要抓紧审批,不得无故拖延。对正常调动工作的发展对象,应尽可能在其调动前办好审批手续。如因某些特殊原因不能在调动前审批,必须在调动以后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并向入党者调入单位党组织说明未能及时审批的原因。调动后超过三个月才审批的,调入单位的党组织可不予承认。
13.党(工)委组织部门可否代党(工)委审批发展新党员及由组织部门审批盖党(工)委公章是否有效
发展新党员,不能由组织部门代党(工)委审批,由组织部门自行研究后加盖党(工)委公章的做法,不仅被审批的新党员无效,而且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行为,如有此种现象发生,有关人员应当受到查处。
凡被录取进入各级党校、干校或高等院校脱产学习两年以上的学员申请入党,可以向所在学校党组织提出,其入党手续由学校党组织办理。由于这些学员的行政人事关系都在原工作单位,原工作单位的党组织有责任提供政治审查材料,并提出对接收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学校党组织接收这些学员入党时,必须与其原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充分考虑原单位党组织对接收该同志入党的意见,经过认真考察了解,再按照党章规定办理入党手续。
15.党的上级组织负责人不能指名让下级组织发展党员
党的上级组织的负责人,指名让下级组织接收某人入党是违反党章的行为,因而是不允许的。如果有谁以党的上级组织负责人的身份指名让下级组织接收某人入党,党的下级组织有权拒绝。
16.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不同意接收入党的人,上级党(工)委不能直接决定吸收其入党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党(工)委可以对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帮助,但不能未经党支部大会通过直接吸收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