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华庆:用好民主集中制这剂良方

发布时间:2013-08-11 15:26:36 浏览次数:

7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召开部分省市负责人座谈会时提出,要完善党内制度体系特别是民主集中制,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如何利用解决“四风”问题的契机,构建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今天刊发的学者观点,从民主集中制这一角度分析,希望能给大家更多启发。 ——编 者

形式主义只图虚名,不务实效,劳民伤财;官僚主义凌驾于群众头上做官老爷;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则赤裸裸地追求物质享受,将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丢到九霄云外。

为什么会出现背离群众路线的“四风”?仔细推究,“四风”之首是形式主义,其实质是为己不为民,而形成“四风”的根本原因则是党员干部的选、用、任以及激励机制存在不足。

如何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关系、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呢?实效有短效、长效之分,因此实现方法也有两种:一种是阶段性的集中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动员等,比较容易收到阶段性的实效;另一种是通过结构性的制度建设实现长久的实效。此次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意味着我们不仅要在一段时期内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也要从制度上保证群众路线的实现,追求长效。这个制度就应是民主集中制。

毛泽东曾指出,“先民主,后集中,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领导同群众相结合。”民主集中制不仅仅适用于党的组织生活,也适用于群众路线。只有将民主集中制广泛应用于群众工作,才能真正贯彻群众路线。应当说,民主集中制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最根本方法和最有效途径,而群众路线的实质就是最广泛的社会主义民主。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两者该怎么结合?是民主多一点还是集中多一点?“少数服从多数”,是简单多数还是2/3多数?当赞成和反对人数相等时怎么办?“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经常”又是多长时间一次?

还有,对于违反民主集中制的党员干部没有明确惩罚机制。由于缺乏具体的程序化规则,民主集中制执行得好不好,大多依赖于领导干部的个人能力和威信,民主集中制常常倾向于集中制。如何限制独断专行是一个现实问题,也是许多地方一把手应当思考的问题。这是某些党员干部唯上的根源,也是党员干部背离群众路线的根本原因。

实效主义主张,应该首先确立正当而又可行的目标,根据目标选择有效的制度,在实践中检验制度的实际效果。如果我们在干部的选、用、任过程中实现充分的民主集中,不仅仅是在党的内部建设民主集中制度,也将这一制度建设运用到群众工作中去,我们就能促使党员干部更好地把为民作为自己的价值追求。通过机制,让服务群众、为民造福的党员干部得到更多的提拔,让那些大搞“四风”的人无利可图。长此以往,我们党就能够更好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正因如此,从制度层面、法律层面建设民主集中制,方能把柔性原则变成刚性规则,让民主和集中具体有机结合、党的领导和群众路线有机结合,从而有序扩大民主。这是群众路线长效机制的关键所在,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途径所在。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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