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各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组织发展建设工作,规范我院的党员发展流程,严格党员发展标准,严格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特对《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党员发展流程及档案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本办法经12月11日召开的院党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执行。
一、党员发展流程
1. 递交申请。
教师向党支部组织委员递交《入党申请书》,学生向团支部组织委员递交。在原单位或毕业院校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教师或学生需将原申请书、考察材料转入支部,若已遗失则需重新撰写《入党申请书》。
2. 进入花名册。
接收到申请书的组织委员将申请人信息输入《入党申请人花名册》(附件1),此信息即时更新,在年度及半年度党员年报时按如下顺序上报:团支部组织委员--系分团委组织部长--党支部组织委员—党委组织部长。
3. 党章小组学习。
团支部将申请人编入党章学习小组,一般一个自然团支部的入党申请人构成一个党章小组,团支部书记任组长(若他不是入党申请人,则由分团委组织部长从该组入党申请人中指定一位担任组长),党章学习小组可由入党积极分子以上学生担任辅导员。各党章小组每月应定期进行党章学习活动,学生参加活动情况应做好详细记录,以此作为确定积极分子的重要依据。各系部党章学习小组组长由各系分团委副书记(或组织部长)兼任,各系分团委组织部应指导检查各班级团支部党章学习小组学习情况。
4. 团组织推优。
每年3月、11月初学生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组织推优,半数以上选票获得者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
5. 支委会筛选。
每年3月、11月党支委根据申请人组织推优结果及该侯选人在平时学习生活中的表现,依据学院统一的入党积极分子标准,确定初步名单。
具体标准:入党申请书递交时间满半年;通过团组织推优;历次综合测评平均排名或入校时分数及排名过小班前半数;至少参加一半以上党章学习小组活动;无违纪行为;无恶意欠费;班主任和学工老师表示同意;同等情况下综合测评排名靠前,或获奖多,或有学习小结,或为集体作出较大贡献可优先考虑。
党支部组织委员填写《积极分子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上交党总支审核,党总支以此为依据确定并发放给支部《发展党员考察表》
6. 支部大会决议。
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3月底,11月底),讨论、选举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7. 确定培养人,建立档案,初次谈话。
(1)为入党积极分子指定培养联系人(两名正式党员,具体由一人负责,同时负责保管相关档案材料)
(2)党支部组织委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建立党员档案(贴好封面)(附件3)、放入原申请书、思想小结、《发展党员考察表》。支部将档案发给培养人保管。
(3)培养人与积极分子初次谈话(指导填写《发展党员考察表》,告知其在一年内应积极找培养人汇报思想,撰写上交至少四份思想小结,通知党校培训时间)
8. 通过党校培训。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填写《发展党员考察表》后,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党校学习(一般为5月或12月)并需通过结业考试。教工党员参加园区组织的党基培训。党校结业证书原件自己留存,复印件需上交给培养联系人,放入党员档案。
9.一年考察。
积极分子在一年内应主动找培养人谈话,撰写上交至少四份思想小结,培养人根据谈话与思想小结写出四次考察鉴定意见(一季度一次)。
10.确定发展对象。
第二年3月初或11月初,党支委对经过一年以上考察培养的积极分子根据学院的选拔发展对象的标准(历次综合测评平均排名或入校时分数及排名过小班前半数;至少参加一半以上党章学习小组活动;无违纪行为;无恶意欠费;班主任和学工老师表示同意)作统一审核,将符合标准的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在《考察表》上填写“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并同时填写《发展对象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
11.政审,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月中旬或11月中旬,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函调政审(附件5),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形成材料(附件6)。
12. 上级党组织预审。
3月中旬或11月中旬,支部将党员档案材料及《发展对象情况一览表》上报总支和院党委,经过预审,总支、党委同意按期发展的,发给《入党志愿书》。
13. 领取并填写入党志愿书。
3月底或11月底,党支部组织委员统一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填写模式: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思想成长过程、决心),入党介绍人(培养联系人)在志愿书上填写意见,并完善所有发展材料,带到支部大会党员发展现场。
14. 支部大会决议。
3月底或11月底,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赞成人数过半才可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支部大会时间即为该党员入党时间,决议参照相关模板(附件7)
会议议程如下:
发展对象介绍家庭情况及宣读入党志愿—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并表态-党员评议并表决— 公布结果并提出改进建议
党支部将党员档案材料上交党总支(支部大会后一周,每年4月或12月上旬前)
15.组织员谈话,党委审批,全院公布。
上级党组织派专人谈话(4月底或12月底前完成)、并报学院党委审批通过并在全院范围内将预备党员名单进行公布。
16. 编入支部。
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党员材料返回入党介绍人手中,预备党员一年内还需四次与培养联系人谈话并上交至少四份思想小结,入党介绍人按季填写“预备党员考察情况”(三次)。
17.转正。
预备期满一年(每年4月或11月),应申请转为正式党员。手续如下:
(1)在预备期满前一周内将转正申请交于所在支部。
(2)支委会审查:包括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或公示,对预备党员各方面情况的全面审查,主要审查标准:综合测评排名位列前半数;实习表现优异;无违纪行为;无恶意欠费;班主任和学工老师表示同意。
(3)支部大会决议。 4月底或11月底,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赞成人数过半才可通过转正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4)审批。将材料报党总支、院党委审批。
(5)公布。在党建网站上公布名单。
二、关于档案材料的管理
(一).学生党员档案管理
1、新生入学报到后,在原中学或中专已是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的同学将其党员档案上交至本系所在党支部书记处,由支部审核、管理 ,并上报学院党委备案。
2、被IVT各党支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以上的学生入党材料由各党支部统一扎口管理。为培养教育的需要,由培养人或介绍人保管,若培养人变化,档案由新的培养人接管。
3、毕业生或退学离校生的党员档案处理:系党支部将此学员的党员档案审查密封后转至学生所在系学工老师,学工老师负责将党员档案与学籍档案合并转出。交接时党支部应填写《IVT党员档案材料转移交接表》(见附件8),并由接收人签字。每年6月中旬前完成档案审核与转出工作。
4、党员档案的移交与转接须按档案管理规定采用密封和专人送递方式。
提醒:万一未能在校批准入党(含预备党员),你的党团材料会随人事档案走,原单位可能不知道,你自己主动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说明,并提档,以续上对你的考察。
(二)教工党员档案管理
1.新教工报到后,在原单位已是预备党员的教工将其党员档案交至本系所在支部管理,正式党员档案交人力资源部送至园区人力资源公司与其人事档案合并保存。
2.被各党支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以上的教工入党材料由各党支部统一扎口管理,转正后由人力资源部送至园区人力资源公司与其人事档案合并保存。
三、转移组织关系制度
1、组织关系转入:
已发展到预备党员的学生或老师进校应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第一步,需到转出单位党委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开头写“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如转出单位在园区内可直接开到学院党委。
第二步,持介绍信到园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园区行政中心一楼)组织人事窗口办理介绍信(介绍信开头写: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党委)
第三步,持介绍信到园区教育局党委(新管委会大楼11层)办理介绍信(介绍信开头写: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第四步,教师党员持介绍信到学院党委办理(学生党员持介绍信到学工总支)转入手续、填写组织关系回执联、将组织关系落实到具体支部。
2、组织关系转出:
已发展到预备党员的学生或老师离校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各系党支部应填写《IVT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9)。
组织关系转移流程如下:
首先,需到接收单位了解有接收权的党组织的名称(如园区-组织人事局,苏州大学-党委组织部),
第二步,凭系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到学工党总支处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第三步,凭介绍信到园区一站式服务大厅(组织人事窗口)办理并领取“组织关系转移单”。如接收单位为园区组织可免去组织人事局
第四步,将组织关系转移单或介绍信上交到单位党委组织以证明你的党员身份。
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在毕业前(当年6月)必须将组织关系转出,具体情况如下:
1、本人已落实就业单位的,且单位有党支部的,转到该单位党支部。单位没有党支部的,也可转至单位所在地的居委会党支部。
2、本人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户籍所在地党委。(由党支部将其党员档案从学籍档案中抽出并寄至接收党组织)
3.教工党员离校凭离校审批单到院党委开具“组织关系转移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转出档案。
本办法经学院党委会议审议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办法中相关表格请到学院党建网站下载:http://ccpc.ivt.edu.cn/websys/News/yqlj.asp
中共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2009年12月30日